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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04    【打印此页】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办法(修订)》(校教〔2016〕2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开始时间:第15周星期一(2021年12月6日)8:00

截止时间:第17周星期一(2021年12月20日)24:00

二、参评学生

全体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

三、参评课程

全校开设的理论课及大学物理实验课参与评教。

四、评教方法

请全体学生用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处主页左侧“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电脑端登录建议选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手机端登录建议选用自带浏览器或UC浏览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在手机或电脑客户端口,用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处主页左侧“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2.点击教学质量管理--终结性评教。

3.选择 “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后,能看到需要评教的课程。

4.点击“终结性评教”按钮进入打分页面。

5.录入评教分数和评语,每个分数不能重复,所有分数录入后才能提交。

6.评教提交成功后可以打开浏览,但不能修改。

五、结果发布

评教结果将按照校教〔2016〕29号文件精神和各学院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学院确定,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评教结果将于2022年3月底前发布。

六、评教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评教的动员、组织、指导工作。向学生传达校教〔2016〕29号文件精神和评教的意义,使学生能客观、公正、公平地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教。

2.未完成评教的学生不能进行网上成绩查询,学生将其所有评教任务完成后,网上成绩查询功能将自动开通。

3. 学生评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学生应客观、公正、公平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教,要求用语文明、准确。

②成绩提交成功后,评教结果可以查看但无法修改,所以,提交前请认真核实。

教务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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