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1909年,河南理工大学的前身——焦作路矿学堂,在黄河之滨、太行之阳的焦作诞生,成为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校历经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和焦作工学院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100余亩。获批建设河南理工大学郑州高等研究院,设有23个教学学院、诚正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共有8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法、文、教、艺、医九大学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41000余人,研究生6300余人。建有电工电子、工程训练中心等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含项目)。
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8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30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75项;获得120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誉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3367人,其中高级职称1320人,具有博士学位1468人。两院院士7人(含双聘),国外院士5人,国家级人才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2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学者、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建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47个。
学院简介
工商管理学院前身是原焦作矿业学院采煤系经济教研室,1985年成立经济管理系,2005年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4月在原经济管理学院基础上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学院现有矿业管理工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学(含留学生)、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业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旅游管理5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91人,其中高级职称47人;现有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430余人,本科生2100余人。
学院现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为河南省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校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3个校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研究基地,2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建有15门省级一流课程和精品在线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示范教学中心和1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国家级项目15项,省部级项目90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40余部,获得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奖40余项。
学院先后与金蝶集团、中云国创集团、河南蒙牛乳业集团、阿里巴巴中西部大区、深圳一览网络、新东方教育集团等3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学院与国家5A级景区云台山合作,创办“河南理工大学云台山文化旅游学院”。与焦作市人民政府、中国农业银行河南分行共建“中原乡村振兴学院”,持续深化校—地—银合作,推动产教深度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多次主办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与美国北卡农工州立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等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先后50余名师生赴国外留学或进行学术交流。
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精湛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4.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人才层次
(一)国内一流人才
A类:教育部长江学者或相当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相当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国家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或相当层次的其他人。
(二)省内一流人才
A类:中原领军人才获得者或相当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或相当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工作待遇
具体待遇可根据人选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职务等,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四、专业需求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和专业。
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 本科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二)学历及科研业绩条件
1. A 类博士
博士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世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QS 世界排名前 200 名的海内外知名高校,到校工作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科研业绩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 1 条:
(1)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理工科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中科院一区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目录 A 类或在中科院一区、二区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或在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所有论文不包括中科院当年公布的预警期刊(下同)。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B 类博士
博士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世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QS 世界排名前 500 名的海内外知名高校或行业内顶尖高校,到校工作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科研业绩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 1条:
(1)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 3 篇及以上高水平期刊论文(其中文科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及以上,理工科 SCI 论文及以上或行业内 TOP 期刊,SCI 论文的级别要求由学院根据学科实际自行确定)。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经学校研究确定的学科发展布局亟需的新工科相关专业博士,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科研业绩可略低于上述要求。
3. C 类博士
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 QS 世界排名前 800 名的海外高校博士毕业生,到校工作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科研业绩条件略低于 B 类博士,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学科实际自行制定。
4. D 类博士
教学辅助岗、管理岗等非教学科研类岗位招聘的博士,或安置到校工作的博士。
二、相关待遇
(一)引进待遇
1. A 类博士:住房补贴 40 万元,安家费 10 万元,科研启动金 10 万元,解决河南省事业编制,享受三年校内待遇。成果特别优秀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引进待遇。
2. B 类博士:住房补贴 30 万元,安家费 6 万元,科研启动金 10 万元,解决河南省事业编制,享受三年校内待遇。
3. C 类博士:住房补贴 20 万元,安家费 6 万元,科研启动金 8 万元,解决河南省事业编制,享受三年校内待遇。
4. D 类博士:解决河南省事业编制。
校内待遇指引进的人才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内聘为副教授,按照副教授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已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且在原工作单位已聘任至对应岗位的,可内聘为教授(研究员),按照教授(研究员)岗位职责任务考核。
(二)其他说明
1. 引进博士在试用期内享受正常的薪酬待遇,如申请辞聘, 应支付给学校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在规定的基础服务期内,学校一般不受理辞聘申请。
2. 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校内周转房,使用时间不超过 2 年,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 上述住房补贴、安家费等待遇均为税前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税金由个人承担,由学校代扣代缴。
4. 解决子女在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的上学、入托问题。
5. 按博士配偶安置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引进待遇。
6. 博士配偶安置到学校工作的,如博士本人离职,配偶须一并自行离职。
7. 引进的博士及安置的博士配偶,可按政策申请焦作市相关人才补贴。
(三)配偶安置
A 类和 B 类博士来校工作三年内,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学位)且满足以下 1、2 条的,可申请按照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配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足以下 1、3 条的,可申请按照河南省人才引进政策安排工作。C 类和 D 类博士不解决配偶工作。
1.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2. 具有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国(境)外 QS 世界排名前 1000 名高校(毕业当年排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 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国(境)外 QS 排名前 1000 名高校(毕业当年排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业绩考核
A 类和 B 类博士来校工作后,学校对引进博士进行首段聘期科研业绩考核。首段聘期为 3 年,首段聘期科研业绩考核时 A 类和 B 类博士至少需完成引进时人才层次所对应的科研业绩条件中的一条。
对于业绩考核通过的博士,按学校高层次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科研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学校将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予以支持。
四、专业需求
1.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等方向)
2.管理科学与工程(大数据管理、供应链管理、工业工程、信息管理等方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战豫副院长
联系方式:0391-3987606
电子邮箱:lzy@h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