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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班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9-03    【打印此页】

班级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主要载体。基层班级管理和团支部建设是班级管理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基层班级和团支部建设,提高基层班级和团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班级和团支部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生工作部(处)统筹组织协调、校团委协助做好班级管理考核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负责人的班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细则要求,监督、指导、落实考核工作。

3.各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会按照考核细则要求,收集、积累、整理支撑材料,严肃认真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二、考核对象

我校本、专科学生基层班级和团支部。

三、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于每学年末进行,应于每学年结束前完成考核。各班级、团支部在全面总结学年班级工作和团支部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要求,逐项进行自我评分;各学院根据班级、团支部自评和上报的支撑材料,完成本学院班级管理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负责抽查各学院班级、团支部管理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

班级管理考核遵循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特点和年级分布情况,最后由学院班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给出定性考核结果。班级管理考核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班级和团支部自查。各班级和团支部对照班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在规定时间内对班级和团支部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评,提交初步量化积分结果(含实证材料)。

2.学院考核。各学院班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班自评情况,通过查阅班级和团支部提交的实证材料,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结合平时各项工作检查结果等情况对各班级进行考核,考核排名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3.各学院班级考核领导小组应对考核较差的班级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五、考核依据和量化考核计算方法

班级管理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班级思政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心理育人、资助育人、宿舍管理等多个方面量化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所有减扣和奖励分值均在对应指标分值内量化计算(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班级年度量化考核表)。

班级管理量化考核分值(100分)= 思政教育(20分)+ 日常管理(20分)+ 学风建设(20分)+ 心理育人(10分)+资助育人(10分)+宿舍管理(15分) + 附加分(5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班级管理考核排名作为河南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定和各类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个人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①考核排名在学院班级总数前3%的班级在各学院评选限额内直接当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

②考核排名在学院班级总数前50%的班级可参评“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等集体类荣誉;

③考核排名在学院班级总数后10%的班级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其班级成员中的各类学生干部不能获得“十佳班长”、“十佳团支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类荣誉称号。

2.考核排名在学院班级总数前5%的班级在奖学金评定中,在学校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个“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名额(名额从考核后10%的班级里划拨);考核后5%的班级在在奖学金评定中,在学校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减少1个“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名额。

3.考核排名在学院班级总数前10%,其班级所有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时,“荣誉称号及活动奖励成绩(R)”按照1.1系数加分。考核排名在后10%的班级,其班级所有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时,“荣誉称号及活动奖励成绩(R)”按照0.9系数加分。

4.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考核排名(多个班级平均计算排名)需在所在学院所有班级的前50%。

5.经学校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已得荣誉,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工作部(处)对班级量化考核的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做到有投诉必核查、反馈的原则,以确保我校班级量化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负责解释。以往文件和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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