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校学〔2016〕24号)和《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办法(修订)》(〔2019〕14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生宿舍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环境育人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对象
全体本专科生宿舍。
二、检查内容
宿舍卫生和安全隐患,同时查看宿舍舍风、外宿、晚归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结果计算
采取学院自查、学院互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学院自查和互查
学院自查:根据宿舍检查标准,各学院每月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学院互查:根据学校互查安排,各学院每月对所负责宿舍楼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各学院将自查和互查结果于次月5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备案,学生宿舍管理科汇总之后,将自查和互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根据自查和互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宿舍检查结果(自查分和互查分各占50%)排名并予以公布。
2.学校抽查。学校根据宿舍检查标准,结合各学院自查和互查结果,重点对检查结果排名靠后的学生宿舍每月进行不低于一次的抽查。并对抽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检查结果排名。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检查结果纳入班级管理考核指标,具体办法按《河南理工大学班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2.各学院每月按照宿舍检查结果(自查分和互查分各占50%)对全院宿舍进行排名。对排名在学院后10%的宿舍每月进行一次进行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结果于次月15日前将报学生处备案。
3.学校对抽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检查结果排名。对排名在全校后5%的宿舍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反馈至学院,由学院督促和责令其限期整改。
4.按照每月通报结果,每学期被学院和学校通报两次及以上的宿舍,分别给予院级和校级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评定办法》计入学院综合评定。
五、附则
1.各学院可参照本办法进一步细化本学院宿舍检查评比办法,报学生处备案。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和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