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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04    【打印此页】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1〕32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理工大学第十一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度承担学校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课程主讲任务的一线教师。

二、参评学生

全体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

三、投票时间

开始时间:第15周星期一(2021年12月6日)8:00

截止时间:第17周星期一(2021年12月20日)24:00

四、投票方式

点击教务处主页左侧“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用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点击“教学质量管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可看到自然年内已选课程和任课教师列表,选择需要投票的老师,点击下方“投票”按钮。每个学生只能从本年度任课教师列表中选择一个教师进行投票。选择某位老师投票后,操作栏显示已将票投给<***>老师,投票后不可修改。

五、评选条件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成长,践行“严慈、严谨、严格”教风,无教学事故和差错。具体条件见《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1〕32号)

六、评选名额及奖项

1. 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0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2. 学院优秀组织奖6名,颁发证书。

七、活动的组织

评选活动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联合组织开展。

八、评选程序

1. 第一阶段:网上投票(2020年12月)

全体在校本科生及医学院专科生从当年度给自己上课的教师中选出1名最喜爱的教师,在评选网站上进行投票。

2. 第二阶段:结果审查(2021年1-3月)

对学生网上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根据豫理工教〔2021〕32号号文件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确定10名初步人选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意见,最后确定“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当选者;学院学生投票率前六名的学院为优秀组织奖。

3. 第三阶段:宣传表彰(2021年4月)

整理河南理工大学第十一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材料,对获得河南理工大学第十一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进行宣传表彰。

九、活动要求

1. 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学校成立以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校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评选组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指导各学院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评选活动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开展工作。

2. 切实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的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组成的宣传组,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投票。

3. 严肃纪律,杜绝舞弊。学生不允许代他人投票,坚决杜绝老师和学生舞弊行为的出现。对于舞弊的学生及学生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所在学院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对于舞弊的老师取消评选资格。

十、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987214、3987208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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