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专题教育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群工作 >> 专题教育 >> 正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反面案例警学(二):交通厅长搞腐败竟然“入不敷出”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9-19    【打印此页】

当事人:章俊元

特色事件:行贿金额超过受贿金额

影响力所在:社会公众普遍表示判决难以服众,高级干部职务犯罪的处理引人关注

一位贪官曾在媒体刊登文章“深情说用权”:“100(政绩)-1(腐败)=0(功劳),一个人干得再好,廉政出了问题,所有功劳都没有了”。如今,他“发明”的这个“数学公式”早已成了人们的谈资笑料。然而在他自己的腐败案中,却真的存在着一个令人困惑的“数学问题”。

7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受贿、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章俊元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2000年8月至2004年,章俊元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接受4家单位和11人的请托,23次非法收受他们贿送的财物合计人民币118万余元。与此同时,章俊元还为解决其个人职务、职级问题,于2004年1月13日晚,到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已被判死缓)的家中,送给徐人民币200万元。行贿“投资”200万元,而受贿所得只有118万元。抛开章俊元另有40万元被没收的“个人财产”不算,尚有82万元的巨额“赤字”。 章俊元受贿、行贿一案宣判后,其本人表示“服判、不上诉”。但舆论普遍认为这样的判决难以服众。

上一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反面案例警学(三):沧州审计员酒店门前猝 下一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反面案例警学(一):上海社保基金案牵出众多贪官

河南理工大学 中国 河南焦作 高新区 世纪路2001号 [454000]
版权所有 ? 2023 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办公邮箱:gsxy@hpu.edu.cn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