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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5-09    【打印此页】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春季招生简章》及《2023年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和组织实施

学院复试工作坚持合法、公平、公正、有效、择优的原则,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管理;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第二条 复试对象和资格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即:英语成绩45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均为60分。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招生指标的2:1确定, 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做到优中选优(详细名单见附件)。

第三条 复试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部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硕士考生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硕士学历证和硕士学位证、《诚信承诺书》(电子版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板块下载)。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同时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进一步核查,考生报名材料同时应作为考生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2.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此外设复试秘书1人,负责记录及统计等事务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测试时间)。

3.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开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4.复试。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0:30,工商管理学院楼1106室,请考生提前与学院联系相关事宜。

5.公布拟录取名单。5月17日前,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第四条 复试内容和要求

1.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外国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在复试环节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参考考生报名材料予以评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去掉复试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院按考生综合成绩分别排名,择优录取。考生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各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50%构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成绩。

4.每位导师当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若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并征得导师和学生同意后,可调剂给其他导师。

第五条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工商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391-3987615,电子邮箱gsxy@hpu.edu.cn

第六条有关问题的说明

1.待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待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培养期间不得变更。

2.待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待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研究生。

3.加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力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复试、录取、新生复查)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任何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复试流程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对外传播透漏,一旦发现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 其他

1.按《2023年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

2.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应负责解释或受理。

学校申诉电话为:0391-3987234,3987239。

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省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4.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

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3春季博士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总分

1

104603113000178

鲁小茜

220

2

104603113000176

郭莹莹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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